公開收購期間如何訂定? 投行大叔 4 年前 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公開收購期間不得少於20日,多於50日。惟若有競爭公開收購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原公開收購人得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但延長期間合計不得超過50日。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對同一公開發行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競爭公開收購者,應於原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5個營業日以前向本會辦理公開收購之申報並公告」,其中所定「原公開收購期間」是否包含延長後之公開收購期間?,其中所定「原公開收購期間」是否包含延長後之公開收購期間?日期2020-03-10關於公開收購公開收購相關疑義問答(109年11月修)日期2021-01-10關於公開收購何謂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條件成就後對應賣人有何影響?日期2020-03-11關於公開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