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3條規定擬定年度稽核計畫並確實執行,以驗證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子公司管理)遵循情形,不宜在尚未執行任何稽核程序下,即認定公司未進行某特定作業而於年度稽核計畫中逕予省略。
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3條規定擬定年度稽核計畫並確實執行,以驗證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子公司管理)遵循情形,不宜在尚未執行任何稽核程序下,即認定公司未進行某特定作業而於年度稽核計畫中逕予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