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公司如為公開發行公司,則應依處理準則規定設置稽核人員,不得由母公司稽核人員兼任。
二、子公司若非為公開發行公司,則母公司應考量子公司所在地政府法令、實際營運性質及規模、員工人數等因素,在達成監督與管理效果之目的下,自行判斷。
法令依據: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8條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41條第1項第1款
一、子公司如為公開發行公司,則應依處理準則規定設置稽核人員,不得由母公司稽核人員兼任。
二、子公司若非為公開發行公司,則母公司應考量子公司所在地政府法令、實際營運性質及規模、員工人數等因素,在達成監督與管理效果之目的下,自行判斷。
法令依據: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8條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41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