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線交易獲配股息之計算原則如下:
一、若內部人之買賣情形為先買後賣,則依除息基準日之不同而分別如下:
1.若公司之除息基準日訂於內部人股票賣出前,則仍應計算所獲配股息並加計利息歸入。
2.若公司除息基準日訂於內部人股票賣出後,則該次短線交易毋須歸入股息。
二、關於股息之計算方式,則以短線交易股數乘以每股獲配現金股利金額,並自現金股利發放之日起至交付公司時計算5%之法定利息。
三、另若內部人於獲利金額歸入時尚未實際取得股息,惟公司已公告每股配息金額,仍需計算所獲配股息之金額一併提前歸入予公司(僅毋須歸入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