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icon 承銷人忙什麼

臨時性或定期性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是否皆應列席?另辦理公司董事會議事事務單位是否應設置簽名簿供列席之內部稽核主管簽到?

一、 董事會屬公司法第204條所規定「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者,內部稽核主管列席報告與否,得由公司董事會依需要自行斟酌。至其餘定期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應依規定列席董事會報告

二、 按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議事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項:四、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前揭規定雖未明定應設置簽名簿供列席者簽到,惟議事錄應詳實記載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為避免日後發生爭議,辦理議事事務單位仍宜設置簽名簿供列席者簽到,以供日後查考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