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所稱應負賠償責任,是否係指「連帶」 賠償責任? 投行大叔 4 年前 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並未明確賠償責任之性質,係由法院依個案判決而定。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財務預測─財務報告聲明書及財務報告不實相關人員責任問答集(104年8月修)日期2021-01-11關於承銷人忙什麼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有關比例責任如何認定?日期2020-03-26關於公司治理公開收購人不履行支付收購對價之民刑事責任為何?日期2020-03-11關於公開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