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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交易
為防止有問題的上市公司影響股票交易及投資人權益,依照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當上市公司發生財務危機,或未於會計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完畢等因素,會被變更原有交易方式,列為「全額交割股」。
而投資該類股票的風險程度較高,其交易方式也與普通股不同。證券經紀商在接受委託人委託買賣全額交割股時,會先向委託人收足款券,才會辦理買賣申報。因此,投資人需更加注意投資的股票是否已被列為全額交割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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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處置股票
有價證券之交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即發布為處置之有價證券,並於次一營業日起十個營業日內,對該證券採行處置措施:
一、連續三個營業日經本公司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發布交易資訊者。
二、連續五個營業日或最近十個營業日內有六個營業日或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有十二個營業日經本公司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發布交易資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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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處置股票之處置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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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有價證券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或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變 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約每十分鐘或每二十五分鐘撮合一次,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 競價交易方式之有價證券約每四十五分鐘或每六十分鐘撮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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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各證券經紀商於受託買賣交易異常之有價證券時,對全部或委託買賣數量較大的委託 人,收取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買進價金或賣出的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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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各證券商申報買進或賣出該有價證券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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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各證券商於買賣交易異常的有價證券時,增繳交割結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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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該有價證券融資融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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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停止該有價證券一定期間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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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注意股票
在有價證券交易市場每日收盤後,證交所會分析上市有價證券交易,一旦發現異常情形時,會公告該證券名稱及其交易資訊內容(漲跌幅度、成交量、週轉率、集中度、本益比、股價淨值比、券資比、溢折價百分比、借券賣出數量等),提醒投資人應於下單投資前,先查詢公布注意股票,加強自己對異常個股的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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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注意股票,謹慎投資處置股票,掌控交易風險
發布時間︰民國 102年11月27日 10:00
證交所表示,公布注意股票的目的,主要為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一般而言連續5個營業日或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或最近30個營業日內有12個營業日公布為注意股票後,就會被公告為處置股票,在次一營業日起5個營業日或10個營業日內,對該證券的交易採取處置措施,根據處置措施內容,投資人在交易前可能會被證券商要求預先收取買進價金或賣出股數,同時,證交所也拉長處置股票每次交易的撮合時間,以利投資人審慎投資。
對於處置後交易持續異常的股票,投資人的風險也相對提升,證交所站在保護投資人的立場,藉由「監視業務督導會報」的召開與討論,加重處置措施,同時加強該持續交易異常股票發行公司財務業務資訊的揭露與說明,強化資訊透明度,降低市場訊息不對稱性。
證交所強調,如果有價證券交易異常有嚴重影響市場交割安全之虞時,或有其他維護市場秩序及交易安全之必要情形,證交所也可以經由提報監視業務督導會報討論決議,直接採取處置措施,不需經由注意股票的過程,以即時確保市場交割安全、維護市場秩序與交易安全。
處置股票除了意含注意交易風險外,更提醒投資人必需在下單前審慎評估投資標的,最簡單的評估方法,證交所表示,投資人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查詢上市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以及市場訊息澄清說明等資訊,投資人可以綜合各項資料再決定是否下單交易。
證交所以一檔股票經由公布注意、處置及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加重處置措施的過程舉例說明。
該股票連續多日因漲幅較大,公告為注意股票,證交所也對該股票的交易採取處置措施,由於公司財務狀況沒有明顯好轉,股價卻持續上漲,基本面與股價顯然背離,對於這種現象,證交所為提醒市場投資大眾注意交易風險,除了一再請該上市公司公告最新財務業務資料及說明目前營運狀況及未來營運發展方向,也請該上市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並將相關說明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讓市場投資人充分瞭解該公司現階段狀況與未來規劃。
證交所內部就該檔股票交易情形也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加重處置措施,如六十分鐘撮合一次、收足每筆買進價金等,並請證券商接受該檔股票委託買賣時,務必向投資人說明公司財務情形等等,同時持續關注該上市公司財務業務發展及市場訊息。
有關上市股票公布注意或處置的詳細規定,證交所歡迎有興趣的投資人經由證交所網站的法令規章或投資人教育項下查詢,另外,每個營業日下午六點三十分後,投資人也可以在證交所網頁的市場公告項下「MIS即時公告」、「公布注意股票」及「公布處置股票」查詢當日公布注意股票及處置股票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