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所有繼承人均有繼承該種股票時,應提供全部繼承人的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例如:繼承人甲、乙、丙、丁4人均為合於民法規定之繼承人,且均繼承A公司的股票,於辦理繼承過戶時,甲、乙、丙、丁4人的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均應檢附給A公司。
二、如僅有1 人繼承該種股票時,僅檢附該繼承人的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例如:甲、乙、丙、丁4人均為合於民法規定之繼承人,但經協議只有繼承人甲1人繼承A公司的股票,則僅需檢附甲的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辦理繼承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