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持有發行全部股份之子公司與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獨立董事應由一人法人股東指派,可否隨時任意改派? 投行大叔 5 年前 為確保獨立董事效能及具備中立執行職務之精神,以強化公司治理,獨立董事之任期宜具備安定性,故金融控股公司持有發行全部股份之子公司與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所指派之獨立董事,於任職期間無正當理由不宜隨時改派之。 公司治理問答集─獨立董事篇(109年4月修)日期2021-01-07關於獨立董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條件日期2021-01-06關於獨立董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問答集日期2021-01-14關於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