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僅需8個營業日。說明如下,以利瞭解:
內容目錄
T日:
公司向櫃買中心提出申請登錄興櫃
- 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2條:興櫃登錄處理費用為2萬元
T+2營業日:
櫃買中心核發興櫃同意函,並同時辦理市場公告。
- 櫃買中心於收文日起3個營業日內簽請櫃買中心總經理核示
T+3營業日
該公司之基本資料即開始對市場揭露,至少應揭露連續5個營業日
- 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3條:繳交興櫃股票櫃檯買賣費用(依櫃檯買賣股票總股數計算,核准登錄興櫃後2個營業日內向櫃買中心繳交)
T+8營業日
正式掛牌交易
- 掛牌當天中午12時前完成僑外資持股情形統計表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至於公司倘有黃道吉日等之考量,其亦得自行決定正式掛牌交易之日期,惟該日期應落於【T+8營業日】之後,不得於【T+7營業日】之前;且該日期應於【T日】公司提出申請登錄興櫃時,即應告知櫃買中心,以利櫃買中心於【T+2營業日】辦理市場公告時,得有確定之日期對市場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