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2 號「金融工具:表達」
二、會計處理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第33段規定,若企業再取回其本身之權益工具,該等工具(「庫藏股」)應自權益中減除。企業本身權益工具之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均不得於損益中認列利益或損失。此種庫藏股可能由企業或合併集團之其他成員取得並持有。支付或收取之對價應直接認列於權益。
採IFRSs之庫藏股票會計處理之分錄說明
收回時:
公司收回庫藏股票時,應將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借記「庫藏股票」科目。
Dr.庫藏股票
Cr.現金
轉讓時:
若轉讓價格高於帳面成本,差額應貸記「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科目。
Dr.現金
Cr.庫藏股票
Cr.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轉讓時:
若轉讓價格低於帳面成本,其差額應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
Dr.現金
Dr.保留盈餘
Dr.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Cr.庫藏股票
註銷時:
庫藏股票註銷時,應貸記「庫藏股票」科目,並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
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和時,其差額應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
Dr.普通股股本
Dr.資本公積-普通股發行溢價
Dr.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Dr.保留盈餘
Cr.庫藏股票
註銷時:
庫藏股票註銷時,應貸記「庫藏股票」科目,並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
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和時,其差額應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Dr.普通股股本
Dr.資本公積-普通股發行溢價
Cr.庫藏股票
Cr.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股交付庫藏股票時:
公司因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股而交付庫藏股票時,應以認購價格及認股權證帳面價值之合計數作為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
Dr.現金
Dr.普通股認股權
Cr.庫藏股票
Cr.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換權,而公司交付庫藏股票時:
假設公司發行可於特定期間賣回或可選擇轉換為普通股之公司債,該公司將轉換選擇權分類為權益、賣回選擇權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公司債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當持有人行使轉換權而公司交付庫藏股票時,公司應以負債組成部分應有之帳面金額加計認股權帳面金額作為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與庫藏股帳面成本之差額入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Dr.應付利息
Dr.應付公司債
Dr.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選擇權
Dr.資本公積-認股權
Dr.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Cr.應付公司債折價
Cr.庫藏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