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員與產業會計最大差別在於忙碌程度是以月份來劃分,以一年為一個周期來說,會計師需出具財務報告依據受查公司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差異。上市櫃公司需要出具四個季度的財務報告、興櫃公司則出具上下半年度的財務報告,公開發行公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則需出具一年一次的歷年制財務報告,另外每年5月的營業所得稅申報作業也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項目之一。
因此『忙季』落在財務報告審查期間及營所稅的申報期間,1~3月查所有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4月查上市櫃公司第一季財報、5月撰寫所有大小公司的稅報、7~8月查上市櫃、興櫃公司的半年報、10~11月份查上市櫃公司第三季季報、11~12月通常進行所有公司的期中內控循環查核,12月底進行存貨盤點。相對地,『淡季』則為6月、9月及11~12月,因此事務所通常安排6月或9月員工旅遊,並在9月或11月進行員工訓練,審計員對於勞基法所規定的帶薪假也通常在淡季月份使用為多。
而在合夥人們不斷追求表現,增加個人業績風氣之下,除了原有的財報查核及營所稅申報外,也積極爭取IPO公司之內控輔導與非歷年制公司之查核,另亦有不定期的財報實審及國稅局補充說明需要處理,因此淡季的時間可以說是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