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103年9月22日以金管證審字第1030036318號令發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其施行日期為104年1月1日,若會計師受託執行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涵蓋期間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內部控制期間有涉及104 年度之情事,則應適用新修正之處理準則及金管會103年10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391321號令發布之相關書表格式。
會計師受託執行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時,若涵蓋期間均落於或部分落於處理準則發布前,則應如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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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03年9月22日以金管證審字第1030036318號令發布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其施行日期為104年1月1日,若會計師受託執行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涵蓋期間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內部控制期間有涉及104 年度之情事,則應適用新修正之處理準則及金管會103年10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391321號令發布之相關書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