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9/01
重大事項:
其他:核有 櫃檯買賣中心「主辦輔導推薦券商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第9項所列之重大事件。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重大事件說明本公司為提升集團研發能量,於109年9月1日新聘廖本瑜先生擔任弘凱集團之研發中心主管,惟該研發主管任命案尚未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而核有貴中心「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簡式)」所列重大事件第9項「董事長、總經理或同一任期中董事變動達1/2以上,或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稽核主管或研發主管有異動,且由他人暫代而新任主管尚未經董事會任命者;或獨立董事有異動者」之情事。
二、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本公司新聘之研發主管異動已依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並預計於最近期董事會決議通過研發主管任命案。
三、券商評估:
經取得相關資料及分析弘凱光電107、108年度及109年截至7月底止之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營運週轉分析、最近一年內重大訊息、未來三個月預計個體及合併現金收支情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等,並未發現其財務業務狀況有重大異常之情事。故綜合評估,該公司雖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簡式)」重大事件第9項之重大事件,但截至評估日止所發生之重大事件對該公司之繼續經營尚無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9/06/04
重大事項:
其他:核有 櫃檯買賣中心「主辦輔導推薦券商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第35項所列之重大事件。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重大事件說明本公司基於未來營運發展及長期經營規劃,於109年6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從事大陸地區投資,預計透過香港子公司弘凱光電控股有限公司於大陸江蘇省南通市轉投資新設立100%持股之子公司弘凱光電(南通)有限公司(暫名),預計投資總金額為美金3,400萬元(約新臺幣10億2仟萬)。由於本公司本次從事大陸地區投資之預計交易總金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故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1條之規定於109年6月3日辦理公告申報,而核有貴中心「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簡式)」所列重大事件第35項之情事。
二、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本公司本次從事大陸地區投資案,係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且於109年6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從事大陸地區之投資交易後,並於當日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故本公司已遵循法令規定。
三、券商評估:
經取得相關資料及分析弘凱光電107、108年度及109年截至4月底止之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營運週轉分析、最近一年內重大訊息、未來三個月預計個體及合併現金收支情形、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等,並未發現其財務業務狀況有重大異常之情事。故綜合評估,該公司雖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對興櫃公司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簡式)」重大事件第35項之重大事件,但截至評估日止所發生之重大事件對該公司之繼續經營尚無產生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