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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實務操作與應注意事項

可轉換公司債定義

  可轉債(Convertible Bond)是屬於可轉換有價證券的一種,允許公司債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間內依一定轉換比例,將公司債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換言之,可轉債是公司發行普通公司債時再附加轉換選擇權。

  投資人在持有公司債的同時,多了附加轉換選擇權這項權利,因此可轉換公司債的票面利率較普通公司債低。

   因可轉換公司債係結合普通公司債與選擇權的金融商品。投資可轉換公司債是一種「進可攻、退可守」的投資工具,可視為一種結合”債權”及”股權”的投資工具,當公司股價表現不佳時,投資人可將可轉換公司債視為”債權”,領取固定債息及到期償還本金,故投資風險小;若當公司股價表現不錯時,可轉換公司債的投資人可在發行一段時間後(實務上約三個月) ,以事先約定的轉換比率將此債券轉換為標的公司股票或於市場上賣出,享受資本利得,獲取更高的收益率。

可轉換公司債之專有名詞

報價

定義:一般報價皆為溢價或折價百分比報價
若報價為140則表示目前可轉債的價格為面額的140%;若報價為90則表示目前可轉債的價格為面額的90%

成本

定義:成本為債券價格加上應付上一手持有人之利息
如:欲購面額50萬元,而市價報140,票面利率為2.5%,且距上次發息日已200日。則成本為:
500,000*140%+500,000*2.5%*200/365 =706,849

轉換價格

定義:指投資人在未來一定期間內,可以將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股票的每股價格,以證管會核准日為基準日的前10日、30日、60日均價孰低的101%計算。
例如:約定轉換價格為40.0元,則投資人可以每股40.0元的價格取得普通股股票。

可轉換股數

定義:一張可轉換公司債的票面金額為100,000元,查出轉換價格(假設轉換價格為40元)即可換算可轉換股數,即:可轉換股數 =可轉債票面金額/轉換價格=100,000/40=2,500(股)

轉換期間

定義:即投資人可以提出轉換為普通股的期間,一般而言,發行期間除了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不得提出轉換申請外,通常為發行後三個月~到期日前十日之間都可以提出轉換申請。

轉換凍結期

定義:指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後的一段時期內,債券持有人不得提出將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之申請,此段期間即稱為「轉換凍結期」。目前較常見的多為3個月或6個月, 但是必須特別注意的是,在股東會前某一段時間,為了確定股東會名冊,投資人之轉換權利會受到限制。

可轉換公司債之交易市場

可轉換公司債之套利

    • 可轉債在外流通性較低:
      可轉債持有人大多為海外法人,其持有的目的為長期持有債權 ; 再加上可轉債於發行後,若遇到股票現貨價格快速攀升,可轉債之投資人往往會將之轉換為股票,使得可轉債之流通之數量減少。
    • 可轉債之轉換期較長:
      由於國內不允許企業持有庫藏股,使得CB持有者欲行使轉換權利時,將造成發行公司的實收資本額產生變動,而必須向經濟部辦理變更資本額登記後,才能發行新股予行使轉換權之CB持有者,因此為避免經常變更實收資本額之困擾,當CB持有者行使轉換權時,公司將先發給表彰普通股股權之權利證書(即EC)替代,CB發行公司並另訂定時點為EC轉換為普通股之基準日。故約在轉換基準日後約二至三個月才能拿到股票。目前一般可轉換公司債多半訂有一年二次或四次不等之轉換基準日。
  1. 如何計算可轉換公司債有無套利的空間呢?
    • 先計算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可轉換股數×普通股市價
    • 如果 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可轉換公司債的市價 則有套利空間
    • 如果 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可轉換公司債的市價 則無套利空間,除需考慮上述可轉債價值與市值的關係外,還必需考慮資金成本、融券放空的成本,及時間成本。
      例如,若A股之可轉債市價是110元,而A股之轉換價格為40元,A股目前之市價為50元。則 可轉換股數=100,000/40=2500股 ;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2500(股)X50元/股=125,000(元)>可轉換公司債的市值 (110,000元)=>則有套利空間
  2. 如何利用可轉債來套利
    • 在取得可轉債的同時,融券放空股票。
    • 申請可轉債轉換成股票。
    • 取得權利證書(Entitlement Certificate)。
    • 於轉換基準日後二至三個月取得普通股還券。

套利策略

套利的原理是以較低的價格取得可轉債並換得股票。若股票價格上漲,股票的獲利便可彌補融券放空之損失 ; 若股票價格下跌,融券放空之獲利可填補股票之虧損。

套利時程與操作內容

利用可轉換公司債進行套利,需注意哪些事項?

其他應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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