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原已分別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於處理準則發布之後是否須將其合併? 投行大叔 5 年前 各公開發行公司得依實際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合併訂定上揭作業程序;惟原已訂定之二種作業程序,應重行檢視是否符合新訂處理準則之規定,並作適當增修調整。 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109年7月修)日期2021-01-11關於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四大管理辦法-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日期2018-08-08關於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如係非公開發行公司(含國內、外 ),是否需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3條資金貸與對象及限額之規定?是否需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5條背書保證對象之規定?另有關子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之相關規定為何?日期2019-06-14關於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