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所稱稽核主管係指綜理稽核部門之最高主管,為強化董事及監察人對內部稽核作業之指導與監督機制,稽核主管應依規定列席董事會報告,若因故無法列席可依公司相關職務授權及代理人辦法辦理,其報告事項,由公司董事會依管理需要自行斟酌。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所稱稽核主管係指綜理稽核部門之最高主管,為強化董事及監察人對內部稽核作業之指導與監督機制,稽核主管應依規定列席董事會報告,若因故無法列席可依公司相關職務授權及代理人辦法辦理,其報告事項,由公司董事會依管理需要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