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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7 相互

109/08/26

重大事項:
其他:相互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常熟東南相互電子有限公司因有總經理異動且由他人暫代之情事及稅前虧損,致有重大事件第9項及第25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該公司已指定由張總經理智明代理子公司總經理職務,故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二)目前大陸廠區已復工,而該公司營收逐步回穩,故虧損情形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109/08/07

重大事項:
其他:公司之子公司常熟東南相互電子有限公司因有總經理異動且由他人暫代而新任主管尚未經董事會任命之情事,故有重大事件第9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該公司已指定由張總經理智明代理子公司總經理職務,故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109/07/24

重大事項:
其他:109年截至6月止自結綜合損益表為稅前淨損,故有重大事件第25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目前大陸廠區已復工,而該公司109年第二季營收較回穩,故虧損情形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109/06/29

重大事項:
其他:109年截至5月止自結綜合損益表為稅前淨損,故有重大事件第25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目前大陸廠區已復工且該公司109年5月營收回穩,故虧損情形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109/05/29

重大事項:
其他:(一)依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08年12月23日查核結果,公司有延長工時每月逾46小時法定上限之情事,致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並於109年5月7日收到新北市政府勞動基準法罰鍰裁處書,其罰鍰為40萬元整,故有重大事件第4項。(二)公司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使109年2月營收較少,致109年4月較109年2月之合併營業收入上升154.73%且增加211,283千元,故有重大事件第23項。(三)公司1月份受銷貨客戶大多於108年底前備貨及適逢農曆新年營運天數較少影響;及2月份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致109年截至4月止自結綜合損益表為稅前淨損,故有重大事件第25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1. 依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08年12月23日查核結果,公司有延長工時每月逾46小時法定上限之情事,致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並於109年5月7日收到新北市政府勞動基準法罰鍰裁處書,其罰鍰為40萬元整,故有重大事件第4項。
  2. 公司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使109年2月營收較少,致109年4月較109年2月之合併營業收入上升154.73%且增加211,283千元,故有重大事件第23項。
  3. 公司1月份受銷貨客戶大多於108年底前備貨及適逢農曆新年營運天數較少影響;及2月份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致109年截至4月止自結綜合損益表為稅前淨損,故有重大事件第25項。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1. 該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而遭裁處罰鍰40萬元整,僅佔該公司109年3月底之股東權益總額0.02%及現金餘額約0.20%,該裁處並無要求公司停工或歇業,故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無重大不利影響。
  2. 此事件係該公司銷售狀況回穩,故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無重大不利影響。
  3. 目前大陸廠區已復工且該公司109年4月營收回穩,故虧損情形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1. 該公司除依來函繳納罰鍰外,將以事先排定及主管審核班表是否有超時因應,若當月加班已達上限尚有人力需求,則以派遣員工因應,並改善申請加班系統之上限警示與限制,且擬於每月月中針對班表之執行進行查核,以確保排定班表之落實。
  2. 該公司銷售狀況回穩應有正面助益,故對此重大事件尚無相關因應措施之適用。
  3. 該公司將致力提升產能運作效率,並撙節各項費用支出,以改善虧損情形。

109/05/11

重大事項:
其他:(一)依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08年12月23日查核結果,公司有延長工時每月逾46小時法定上限之情事,致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並於109年5月7日收到新北市政府勞動基準法罰鍰裁處書,其罰鍰為40萬元整,故有重大事件第4項。(二)公司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使109年2月營收較少,致109年4月較109年2月之合併營業收入上升154.73%且增加211,283千元,故有重大事件第23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一)依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08年12月23日查核結果,公司有延長工時每月逾46小時法定上限之情事,致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並於109年5月7日收到新北市政府勞動基準法罰鍰裁處書,其罰鍰為40萬元整,故有重大事件第4項。
(二)公司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使109年2月營收較少,致109年4月較109年2月之合併營業收入上升154.73%且增加211,283千元,故有重大事件第23項。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擬於完成查核後申報查核結果。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擬於完成查核後申報查核結果。

109/04/28

重大事項:
其他:(一)公司因銷貨客戶大多於108年底前備貨及1月份適逢農曆新年營運天數較少,使109年1月營收較少,致109年3月較109年1月之合併營業收入上升132.51%且增加228,530千元,故有重大事件第23項。(二)公司1月份受銷貨客戶大多於108年底前備貨及適逢農曆新年營運天數較少影響;及2月份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致109年截至3月止自結綜合損益表為稅前淨損,故有重大事件第25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1. 公司因銷貨客戶大多於108年底前備貨及1月份適逢農曆新年營運天數較少,使109年1月營收較少,致109年3月較109年1月之合併營業收入上升132.51%且增加228,530千元,故有重大事件第23項。
  2. 公司1月份受銷貨客戶大多於108年底前備貨及適逢農曆新年營運天數較少影響;及2月份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致109年截至3月止自結綜合損益表為稅前淨損,故有重大事件第25項。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1. 此事件係該公司銷售狀況回穩,故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無重大不利影響。
  2. 目前大陸廠區已復工且該公司109年3月營收回穩,故虧損情形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1. 該公司銷售狀況回穩應有正面助益,故對此重大事件尚無相關因應措施之適用。
  2. 該公司將致力提升產能運作效率,並撙節各項費用支出,以改善虧損情形。

109/03/27

重大事項:
其他:公司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致109年截至2月止自結綜合損益表為稅前淨損,故有重大事件第25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公司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形,連帶影響該公司產線之生產與出貨,致109年截至2月止自結綜合損益表為稅前淨損,故有重大事件第25項。

二、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此事件係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使大陸廠區延至109年2月10日復工,復工後尚需視銷貨客戶及供應商復工情影響所致,目前大陸廠區已復工且營運狀況回穩,故虧損情形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三、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該公司將致力提升產能運作效率,並撙節各項費用支出,以改善虧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