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下簡稱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7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有關「7日前通知」之起算日期為何? 按經濟部95年7月14日經商
Read More根據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7條,董事會議事錄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會議屆次(或年次)及時間地點。 二、主席之姓名。 三、董事出席狀況,包括出席、請假及缺席者之姓名與人數。 四、列席者之姓名及職稱。 五、紀錄之姓名
Read More開完董事會了,但董事會議事錄內容要怎麼寫呢? 根據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六條,公開發行公司定期性董事會之議事內容,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二)重要財務業務報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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