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換

股份交換,受讓股份之公司發行新股,要不要保留一定成數給員工及原股東優先認購?

答案是不需要。依公司法第156條之3規定,公司設立後得發行新股作為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價,需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決議行之,不受第 267條第1項至第3項之限制。易言之,無需保留一定成數給員工及原股東優先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