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公開發行公司全體董事、全體監察人的持股成數?
一、公開發行公司全體董事、全體監察人合計應持有記名股票的法定最低成數標準,是依據公司「實收資本額」的多寡決定,計算原則如下:
公司實收資本額 | 董事持股成數比例 | 監察人持股成數比例 |
---|---|---|
3億以下【第一款】 | 15% | 1.5% |
超過3億至10億【第二款】 | 10%(最低 4500 仟股) | 1%(最低 450 仟股) |
超過10億至20億【第三款】 | 7.5%(最低 1 萬仟股) | 0.75%(最低 1000 仟股) |
超過20億至40億【第四款】 | 5%(最低 1.5 萬仟股) | 0.5%(最低 1500 仟股) |
超過40億至100億【第五款】 | 4%(最低 2 萬仟股) | 0.4%(最低 2000 仟股) |
超過100億至500億以下 【第六款】 | 3%(最低 4 萬仟股) | 0.3%(最低 4000 仟股) |
超過500億至1000億以下【第七款】 | 2%(最低 15 萬仟股) | 0.2%(最低 1.5 萬仟股) |
超過1000億【第八款】 | 1%(最低 20 萬仟股) | 0.1%(最低 2 萬仟股) |
二、獨立董事之持股不計入前項總額。
三、同時選任獨立董事2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監察人依前項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80% 。
四、已依證券交易法設置審計委員會者,不適用有關監察人持有股數不得少於一定比率之規定。
五、除金融控股公司、銀行法所規範之銀行及保險法所規範之保險公司外,公開發行公司選任之獨立董事 超過全體董事席次1/2,且已依本法設置審計委員會者,不適用有關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持有股數各不得少於一定比率之規定。
【舉例說明】:
一、A公司實收資本額為2億5仟萬元,發行股本為2仟5佰萬股,公司依規定設置獨立董事2人含以上之席次,法人董事代表人分戶保管股數為20萬股,法人監察人代表人分戶保管股數為2萬股。A公司全體董監事法定持股成數之計算,說明如次:
- 全體董事法定成數:A公司全體董事應持有法定成數比率為15%,且符合設置獨立董事之條件,其全體董事得以80%計算,計算後之全體董事應持有法定股數為3,000,000股(25,000,000*15%*80%=3,000,000),另因可加計法人董事代表人分戶保管股數200,000股,全體董事法定持股數應須2,800,000 股以上。
- 全體監察人法定成數:A公司全體監察人應持有法定成數比率為1.5且符合設置獨立董事之條件,其全體監察人得以80%計算,計算後之全體監察人應持有法定股數為300,000股( 25,000,000*1.5%*80%=300,000,另因可加計法人監察人代表人分戶保管股數20,000股,全體監察人法定持股數須達280,000股以上。
二、B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2億元,發行股本為1億2仟萬股,尚未設立獨立董事之席次,全體董事監察人法定持股成數計算方式,說明如次:
- 全體董事法定成數:B公司實收資本額介於億至20億之間,全體董事應持有法定成數比率為7.5%,應持有法定股數為9,000,000股(120,000,000*7.5%=9,000,000),但依規定該資本額級距之全體董事法定成數最低應為10,000,000股,所以B公司應以10,000,000股作為全體董事之法定持股成數計算標準。
- 全體監察人法定成數:B公司實收資本額介於10億至20億之間,全體監察人應持有法定成數比率為0.75%,應持有法定股數為 900,000股(120,000,000*0.75%=900,000),但依規定該資本額級距之全體監察人法定成數最低應為1,000,000股,所以B公司應以1,000,000股作為全體監察人之法定持股成數計算標準。
三、C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6億元,發行股本為3億6仟萬股,公司依規定設置獨立董事2人含以上之席次,且設置審計委員會。全體董事監察人法定持股成數計算方式,說明如次:
- 全體董事法定成數:C公司實收資本額介於20億至40億之間,全體董事應持有法定成數比率為5%,且符合設置獨立董事之條件,其全體董事得以80%計算,計算後之全體董事應持有法定股數為14,400,000股(360,000,000*5%*80%=14,400,000)。
- 全體監察人法定成數:C公司實收資本額介於20億至40億之間,全體監察人應持有法定成數比率為0.5%,由於公司已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爰此,C公司不適用有關監察人持有股數不得少於一定比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