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作業

已上市 (櫃)、興櫃公司股票以無實體發行,股東因故無法於證券商開戶時,如何處理其登載於公司登錄專戶下之股份?

股東可至發行公司申請以下列任一方式辦理:

  1. 除另有規定外,上市股票可委託他人賣出其登錄股份。
  2. 以私人間直接讓受方式向公司辦理登錄股份之調整,惟上市股票之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150條「私人間直接讓受,其數量不超過該證券1個成交單位;前後兩次之讓受行為,相隔不少於3個月」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