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豐悅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東林普通股圓滿成功
公開收購人名稱:豐悅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購公司名稱: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購公司代號:3609
主旨:公告豐悅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
事實發生日:109/06/10
收購開始年度:109
內容:
1.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期:109/6/10
2.公開收購人之公司名稱:豐悅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公開收購人之所在地:臺中市北屯區景和東街106號1樓
4.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6.公開收購期間:民國109年5月22日至民國109年6月10日
7.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條件是否達成:
公開收購人本次公開收購所定之最低收購數量為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534,000股,累積應賣股數已於109年6月8日超過前述最低收購數量,故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並已於109年6月8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8.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
於公開收購期間,參與應賣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份為2,815,000股,實際成交數量為2,454,000股。
9.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次一營業日起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即109年6月17日(含)前)支付予應賣人。
(2)方法:
a.對價支付方式:
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收受出具履約保證書之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對價後,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應賣人留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號。倘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將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應賣人地址。
b.對價計算方式:
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應支付之收購對價(新台幣25元),即為收購對價。將扣除應賣人依法應負擔之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需要之合理費用,(倘有類此額外費用,公開收購人將依法申報公告)後之淨額,為支付各應賣人之價金,該價金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3)地點:
公開收購股份之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10.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即109年6月17日(含)前)以內辦理交割。
(2)方法:
由受委任機構自「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70001601168)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
11.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預定收購數量為東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454,000股,應賣股數已於民國109年6月8日達預定最低收購數量,並於民國109年6月9日超過前述預定收購最高數量,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經成就,惟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分,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1)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一個營業日。
(2)方法:
應賣之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時,公開收購人將依同一比例向所有應賣人收購,其計算方式為應賣股數1,000股者全數購買,應賣股數超過1,000股者按各應賣人委託申報數量之比例分配至仟股為止,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倘應賣人數超過2,454人,則公開收購人將採每應賣人1,000股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分配至公開收購人最多預定收購數量之股數為止。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70001601168 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忠孝東路2段95號。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