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換股份交換,受讓公司與讓與公司是否必須兩者有業務關係,才可以進行股份交換嗎? 2020-02-252023-03-13 by 投行大叔依公司法第156條之3規定「公司設立後得發行新股作為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價」,至於他公司股份是否應與公司業務有關,公司法無限制規定。文章導覽股份交換,受讓公司發行新股作為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價,發行新股股數應否占其已發行股份總數一定百分比?股份轉換與股份交換,有關股東會之決議規定 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