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制度法規

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公司之現任內部稽核人員,是否視同初任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亦應參加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稽核相關業務專業訓練課程18小時以上?

一、所謂初任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係指初次擔任已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故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公司之現任內部稽核人員亦屬之。

二、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之公司,其內部稽核人員應自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半年內,參加經金管會認定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稽核相關業務專業訓練課程18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