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重大訊息發布之時機 公司若開發新產品,可否發布重大訊息? 公司完成新產品開發正式進入量產階段,且對公司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係屬重大訊息發布事項之一,惟相關內容應有事實依據並可供第三方驗證,不得有未確定之消息如未有
Read More依櫃買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六條規定,上櫃公司發現大眾傳播媒體報導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事,或報導內容有足以影響上櫃有價證券行情之情事,或報導與事實不符者,應立即輸入重大訊息,至遲不得逾發現後二
Read More一、會前: 發布重大訊息,輸入日期、地點、預計說明內容及完整簡報內容可查詢之網址;輸入「公司治理資訊之揭露辦理情形」之「會前公告法人說明會簡要訊息申報作業」。 二、會後: 若內容有逾越前則重大訊息內容則需再發布一次重大訊
Read More應於確定離職日或董事會決議日兩者孰前者輸入重大訊息,若新任主管尚未任命,可輸入”遺缺待補”或代理人姓名;此外,於董事會決議新任主管後,需再次輸入重大訊息。
Read More會計主管異動除發布重大訊息外,需同步更新「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申報作業」及「內部人具配偶或二親等」申報作業。即使是暫代,也需輸入。另需將新任會計主管之書面資料及適任資格證明文件函報櫃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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