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銷人忙什麼

上市(櫃)公司行使短線交易歸入權主要之對象為何?

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第1項及第62條第3項之規定,短線交易歸入權之主要行使對象為上市(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之股東;又同條文第5項準用同法第22條之2第3項規定,因此上開內部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利用他人名義所為之股票買賣行為亦均應一併列屬該內部人之短線交易以配對計算差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