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查詢承銷人忙什麼Q&A|公司之例行申報事項,如月營業額等資訊,若遇10日適逢假日,可否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申報? 2019-07-232022-03-11 by 投行大叔依照行政程序法第48條,申報期間之末日為假日,可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上班日)。證交法施行細則規定公發公司應發布之重訊即是如此,資訊申報辦法無法逾越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才是。故月營業額等資訊,若遇10日適逢假日,可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申報。文章導覽公司基本資料及國內海外有價證券轉換申報書欄位中的實收資本額是否為經濟部核准資本額?公司符合「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資產之適用範圍,且有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各款所規定應辦理公告申報情形者,其應公告申報期限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