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作業

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若認股基準日後,股東轉讓其持股,是否會影響其可認股數? 又最後應如何確認股東名冊?

依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為之。」之規定,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即依訂定之基準日,確定有權認購之股東,故認股基準日後,股東如轉讓其持股,並不會影響其可認購股數。
另有權認股之股東若欲轉讓其可認股數,須填寫認股權利移轉申請書並加蓋(簽)股東原留印鑑或簽名式向公司(股務單位)申請辦理,公司會重新開立繳款書予股東或受讓人憑以繳款;至繳款截止日後,公司核對各繳款人繳納之金額,即可確定股東認購之股數,製作股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