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所稱子公司及母公司之認定標準為何?子公司之範圍是否包含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及海外子公司?是否須往下類推?
一、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如採IFRSs編製者,有關母公司及子公司之認定,應依國際會計準則(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AS)第27號及第28號規定認定之;而財務報告尚未採IFRSs編製者,有關母公司及子公司之認定,仍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5號及第7號之規定認定之。
二、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所稱子公司不限於國內已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且應採往下類推原則辦理(即包含孫公司、曾孫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