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有價證券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或分割發行新股案件,得否以私募方式辦理?

公開發行公司得以私募方式進行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或分割,並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及第2項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