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作業股東申請股票遺失或補發時,可不可以委託他人辦理? 2020-03-122023-03-13 by 投行大叔可以,自然人股東應出具委託書,法人股東應出具申請函,所出具委託書或申請函,均應簽蓋留存公司之簽名式或印鑑,補發時並檢附法院之除權判決書,送交公司辦理補發手續。文章導覽在公司以無實體發行股票前,從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領回的股票還沒辦理過戶就遺失,應該怎麼辦?股票滅失股東無法取得報案證明時,有何替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