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作業股票質權設定有關孳息之領取,質權設定通知書中可否不約定由出質人或質權人領取? 2020-03-122020-12-09 by 投行大叔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39 條之規定,質權存續期間有關股票孳息之領取,應於質權設定通知書中約定由出質人或質權人領取。文章導覽公司召開股東會或除權(息)停止過戶期間,股東可不可以辦理質權設定或解除?持有未上市(櫃)、興櫃已公開發行公司之質權設定股票,欲辦理質權解除後過 戶,應至何處取得質權解除申請書並辦理轉讓過戶?另因出質人財務發生困難, 但又無法取得出質人原留印鑑,欲取得質物所有權,應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