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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華懋

109/08/17

重大事項:
其他:有稽核主管異動情事。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 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該公司原稽核主管因職務異動,擬於8月17日轉任董事長室擔任專案經理,故該公司於8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於8月17日聘任新任稽核主管,其原因尚屬合理。
二、 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請具體說明)
該公司原稽核主管因職務異動,擬於8月17日轉任董事長室擔任專案經理,該公司已找到符合稽核主管資格之人員接任其職務,並於8月12日董事會通過新任稽核主管任命案。另經檢視新任主管經歷,其曾於晶彩科(股票代碼:3535)及展宇(股票代碼:1776)擔任稽核主管職務,且領有內部稽核師證書,其資歷應可勝任稽核主管職務,相關稽核工作均依循該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持續執行,故該公司稽核主管離職,尚無對該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造成重大影響。
三、 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新任稽核主管將於8月17日就任,該任命案業已於8月12日董事會通過。

109/07/14

重大事項:
其他:有當月合併營業收入較上月及去年同期變動達50%,且差異金額達30,000千元者,或 最近三個月之合併營業收入累積變動達100%,且差異金額達60,000千元者(達前開二情形之一 者,應評估應收款項週轉率及存貨週轉率有無重大異常情事,並評估是否涉有循環交易之情事 (詳註2);或有營業範圍重大變更之情事(詳註3);或當月大幅修正當期或以前各期營業收入資料 (詳註4)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 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該公司109年6月合併營收150,385千元較去年同期68,639千元增加81,746千元,增幅119.10%,且較上月營收71,313千元增加79,072千元,增幅110.88%,故有合併營業收入較上月及去年同期變動達50%,且差異金額達30,000千元者之情事。109年6月合併營收較去年同期及5月大幅增加,主係109年6月適逢主要客戶新建工程專案時程需求影響,設備入廠安裝訂單中後3套的VOCs雙轉輪氣體處理設備,且對該主要客戶亦有空汙異味改善工程進場改善中,使109年6月整體營收隨之大幅增長所致,其原因尚屬合理。
二、 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工程業營收主要受客戶資本支出規劃及進場施作時點影響而易有大幅波動,該公司之工程進度係配合客戶工廠預計量產及須申請環保許可證之時間點,向前規劃環保設備入廠安裝時間,設備入廠安裝後即依該工程之完工百分比認列收入,故使該公司之營收易產生大幅波動。
109年6月營收較前月大幅增加,主係當月主要客戶新廠VOCs氣體處理工程設備因進場安裝及對該主要客戶亦有更新工程所致。該公司之營收變動受工程進度影響甚,其營收波動較大主係歸因於行業特性所然,經評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營收變動尚屬合理。
三、 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在VOCs氣體處理工程在台灣及中國地區市場已具有相當知名度,並將配合客戶在海內外之資本支出及擴廠需求,持續提供高品質之氣體處理設備工程,並藉此持續增加維修保養服務之客戶來源,以持續提升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收,故整體而言,對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來之銷售能力應有正面之助益,未來營運狀況可望呈現穩定成長之勢。

109/04/30

重大事項:
其他:有「財務業務重大事件檢查表」重大事件第2項及第23項所列之情事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 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該公司109年4月25日收具傑智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723,後簡稱傑智公司)提起之智慧財產法庭民事起訴狀,傑智公司宣稱該公司之「雙轉輪高效率焚化爐(2Rotor+TO爐)」產品侵害其專利,擬向該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求償新臺幣60,000千元,故有公司或其負責人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事件,對該公司財務或業務有影響之情事。該公司109年3月合併營收103,222千元較去年同期43,058千元增加60,164千元,增幅139.73%,且較上月營收62,490千元增加40,732千元,增幅65.18%,故有合併營業收入較上月及去年同期變動達50%,且差異金額達30,000千元者之情事。109年3月合併營收較去年同期及2月大幅增加,主係109年3月適逢客戶工程專案時程需求影響,設備入廠安裝更高效能的VOCs雙轉輪氣體處理設備,使109年3月整體營收隨之大幅增長所致,其原因尚屬合理。

二、 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首先,傑智公司僅引用該公司主要供應商產品型錄之書面文件內容,指稱該公司雙轉輪工程之雙轉輪淨化工程及燃燒爐設備已侵權,並以「串聯式轉輪高效率淨化系統及串聯式轉輪高效率淨化方式」及「氣對氣熱交換器及整合該熱交換器之廢氣焚化爐」等專利權控訴該公司侵權,其控訴內容尚不符合專利訴訟侵權成立要件,即須有實體侵權物才可舉證侵權。再者,該公司之所有產品技術均為自行開發,亦包含雙轉輪產品,且該公司與傑智公司所爭之技術,雙轉輪相關產品技術最早可追溯自該公司99年之產品,另經與該公司所委任訴訟之專利師訪談並參閱德益法律事務所黃仕翰律師及李增胤律師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傑智公司所擁有之雙轉輪工程及廢氣焚化爐專利技術,在海外已有多家公司於當地申請專利,其專利核發時間均遠早於傑智公司申請專利之時間,故經判斷傑智公司所稱該公司侵權之技術應為習知技術,非為專利法22條所保障之具新穎性及進步性之專利技術,應可排除傑智公司依專利法96條為請求權之適格,故該公司之專利訴訟案敗訴機率極低且風險尚屬可控,故該專利訴訟案件對該公司之財務業務應尚無重大影響。工程業營收主要受客戶資本支出規劃及進場施作時點影響而易有大幅波動,該公司之工程進度係配合客戶工廠預計量產及須申請環保許可證之時間點,向前規劃環保設備入廠安裝時間,設備入廠安裝後即依該工程之完工百分比認列收入,故使該公司之營收易產生大幅波動。
108年3月、109年2月及109年3月對主要客戶營收分別為10,786千元、33,049千元及63,378千元,109年3月較108年3月及109年2月分別增加52,592千元及30,329千元,主要係當月VOCs氣體處理工程設備因進場安裝所致。該公司之營收變動受工程進度影響甚,其營收波動較大主係歸因於行業特性所然,經評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營收變動尚屬合理。

三、 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該公司已委請相關專業律師商討訴訟準備事宜,並積極收集資料,以備訴訟,爭取該公司之權益,且該雙轉輪主要客戶自107年度早已知曉該公司與傑智公司之糾紛情形,但並未因此停止與該公司之商業往來,目前已簽訂之工程仍持續進行,且談定之新工程合約亦已進入簽約程序,另經評估並參閱德益法律事務所黃仕翰律師及李增胤律師出具之法律意見書,該專利訴訟對該公司應尚無財務業務之重大影響。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在VOCs氣體處理工程在台灣及中國地區市場已具有相當知名度,並將配合客戶在海內外之資本支出及擴廠需求,持續提供高品質之氣體處理設備工程,並藉此持續增加維修保養服務之客戶來源,以持續提升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收,故整體而言,對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來之銷售能力應有正面之助益,未來營運狀況可望呈現穩定成長之勢。

109/04/14

重大事項:
其他:有當月合併營業收入較上月及去年同期變動達50%,且差異金額達30,000千元者,或最近三個月之合併營業收入累積變動達100%,且差異金額達60,000千元者(達前開二情形之一者,應評估應收款項週轉率及存貨週轉率有無重大異常情事,並評估是否涉有循環交易之情事(詳註2);或有營業範圍重大變更之情事(詳註3);或當月大幅修正當期或以前各期營業收入資料(詳註4)者。

上述重大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情形:

一、 公司說明發生該重大事件之原因:

該公司109年3月合併營收103,222千元較去年同期43,058千元增加60,164千元,增幅139.73%,且較上月營收62,490千元增加40,732千元,增幅65.18%,故有合併營業收入較上月及去年同期變動達50%,且差異金額達30,000千元者之情事。109年3月合併營收較去年同期及2月大幅增加,主係109年3月適逢客戶工程專案時程需求影響,設備入廠安裝更高效能的VOCs雙轉輪氣體處理設備,使109年3月整體營收隨之大幅增長所致,其原因尚屬合理。

二、 該事件對公司本身、所屬集團、產業及市場之影響:

工程業營收主要受客戶資本支出規劃及進場施作時點影響而易有大幅波動,該公司之工程進度係配合客戶工廠預計量產及須申請環保許可證之時間點,向前規劃環保設備入廠安裝時間,設備入廠安裝後即依該工程之完工百分比認列收入,故使該公司之營收易產生大幅波動。

108年3月、109年2月及109年3月對台積電營收分別為10,786千元、33,049千元及63,378千元,109年3月較108年3月及109年2月分別增加52,592千元及30,329千元,主要係當月VOCs氣體處理工程設備因進場安裝所致。該公司之營收變動受工程進度影響甚,其營收波動較大主係歸因於行業特性所然,經評估,該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營收變動尚屬合理。

三、 公司之具體因應措施:

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在VOCs氣體處理工程在台灣及中國地區市場已具有相當知名度,並將配合客戶在海內外之資本支出及擴廠需求,持續提供高品質之氣體處理設備工程,並藉此持續增加維修保養服務之客戶來源,以持續提升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營收,故整體而言,對該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來之銷售能力應有正面之助益,未來營運狀況可望呈現穩定成長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