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3人,係指審計委員會全部成員都是獨立董事,還是可包括獨立董事以外之人員?

依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第2項之規定,審計委員會之成員均為獨立董事,且應由3名以上獨立董事組成,尚不得包括獨立董事以外之人員。 例如:某公司有5位獨立董事,則其審計委員會即由此5位獨立董事所組成。

Read More
審計委員會

上市(櫃)公司於105年12月31日實收資本額未達20億元,但於106年股東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後實收資本額方達20億元以上,其設置審計委員會之時點為何?

一、金管會於102年12月31日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1121號令分階段規範強制設置審計委員會之適用範圍,其中非屬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以下同)20 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者,應自106年1月1日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