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6條之規定,獨立董事於任期中如有違反獨立性規定致應予解任時,不得變更其身分為非獨立董事,且非獨立董事於任期中亦不得逕行轉任為獨立董事。
Read More由於獨立董事之持股偏低或免持股份,為避免獨立董事因小額持股轉讓而有公司法第197條當然解任之情事發生, 已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4項排除公司法第197條之適用。
Read More公開發行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者,因審計委員會係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故無監察人須符合法定持股成數規定之適用情形,僅有公司全體董事持股須符合法定持股成數規定之適用。
Read More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2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選任獨立董事2人以上者,其全體董事、監察人自得按前揭規定享有持股成數八折之優惠。
Read More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規定, 對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應提董事會之事項,獨立董事應親自出席,不得委由非獨立董事代理。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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