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作業

公司股票辦理全面轉換為無實體發行後,公司對於股東未領回之實體股票,是否仍需依公司訂定之股東未領回股票之管理辦法及盤點計畫進行盤點?另公司可否逕行註銷股東未領回之實體股票,將該註銷股票應換發之股份登錄於「登錄專 戶」之「證券所有人明細」?

一、公司股票雖然全面採無實體發行,而股東未領回之實體股票仍屬有價證券,為避免發生短少或滅失情事,倘公司尚有股東未領回之股票,仍應依所訂定之管理辦法及盤點計畫盤點股東未領回之實體股票,並留存紀錄。

二、另股東未領取之股票係存放於公司,不似股東已領回之股票,有確認股票所有權及繳回舊票之必要性,公司得衡酌實際作業狀況,將庫存保管之股東未領回股票轉換為登錄股份,逕登錄於「證券所有人明細」帳下;股票註銷後,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規定期限保存一年,並留存轉換及註銷之紀錄,以為帳務控管及日後查證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