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台灣公司治理現況與未來規劃

  • 對企業永續經營而言,家族企業因較亦讓核心成員透過家族決策獲取私人利益,而影響少數股東之權益,對永續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 金管會參酌國際趨勢及國內專家學者對我國企業公司治理面之觀察與建議,舉辦召開公聽會凝聚各界共識後,公布「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

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
  • 新版公司治理藍圖主要重大變革:

  1. 鼓勵金融業帶動落實股東行動主義

  2. 引進公司治理主管、增加董事之支援
    2018年訂定規範要求金控公司、銀行、票券公司、保險公司及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自行自2019年起設置至少一名公司治理主管

  3. 提高英文資訊揭露比率、創造友善投資環境
    自2019年起要求外資持股比率達30%以上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公告申報英文版「年度財務報告」、「年報」、「股東會議事錄」,2021年起增加要求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者亦需公告申報,2023年起則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實收資本額6億元以上上櫃公司均應公告申報。

  4. 推動候選人提名制、便利股東權利行使
    我國全體上市櫃公司應於2018年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

  5. 增加公司治理評價質化指標、鼓勵公司提升公司治理品質

  6. 強化法規遵循、落實執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