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作業

外國法人股東在國內未辦理設立登記,其股東印鑑卡亦未填具代表人資料,若該股東欲辦理印鑑掛失時,應檢附何種文件向股務單位辦理?

除應依股務處理準則第22 條之規定辦理外,應由該外國法人其代理人檢附以下文件向股務單位辦理印鑑掛失手續:

  1. 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國法定公證機關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2. 外國法人出具之授權書。
  3. 國內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