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有關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3項規定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應對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隱匿出具聲明書,請問立聲明書人應分別或共同出具聲明書?

金管會已於95年3月24日發布聲明書範本,各公司可參考,且不強制要求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應個別或共同出具聲明書;惟應配合證券交易所規劃之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告聲明書上傳之格式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