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銷人忙什麼法人董事或監察人與其代表人之短線交易利益是否應分開計算? 2019-07-122020-12-09 by 投行大叔有關上市櫃法人董事或監察人之買進或賣出該公司股票,與其代表之自然人之賣出或買進之行為,兩者所有權各自獨立,短線交易利益應分開計算,無合併計算6個月期間之認定問題。文章導覽上市(櫃)公司內部人以全權委託方式買賣之有價證券是否有證券交易法第157條歸入之適用?公司內部人持有認購權證,到期以現金結算之行為,是否為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賣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