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作業股東或股票合法持有人於境外遺失股票時,應檢附何種文件辦理股票掛失作業? 2020-03-122020-12-09 by 投行大叔股東或股票合法持有人於境外遺失股票,仍應依股務處理準則第40條之規定,向國內治安機關報案或報備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後,據以向公司辦理股票掛失作業。文章導覽辦理股票掛失作業,股東可否以填具切結書方式代替治安機關報案證明?公司應於股東常會、臨時會或除權(息)幾日前停止辦理股票過戶? 股票停止過戶時點應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