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於股東會等停止過戶期間,可否持股票辦理繼承過戶?
不可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60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30日內,不得為之;因其他事由停止過戶者,亦同。據此,股東應於股東會後恢復過戶日起,方得辦理過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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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辦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60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30日內,不得為之;因其他事由停止過戶者,亦同。據此,股東應於股東會後恢復過戶日起,方得辦理過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