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銷人忙什麼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短線交易歸入權之行使是否以內部人實際獲得利益為前提要件?

證交法第157條之立法意旨,其目的在警惕與嚇阻公司內部人利用未公開消息牟取不合理差價利益。故短線交易歸入權之用意非為填補公司之損害,而係以「最高賣價減最低買價法」之嚴格計算方式,以獲取短線交易差價之最大金額,使公司內部人引以為戒。因此,歸入權之行使及金額之計算並不以內部人「實際」獲得利益為前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