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藏股逾執行期間未執行完畢,重行提經董事會決議再行買回者,是否須再次申報? 2019-06-102020-12-09 by 投行大叔逾執行期間未執行完畢,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本公司股份辦法」第5條規定,須重行提經決議再行買回,故仍須依規定公告、申報。文章導覽公司買回股份應於董事會決議之即日起算2日內公告並向金管會申報公告事項應包括哪些項目? 申報事項如有更正如何辦理?其中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應如何摘要公開?公司對於擬議買回股份之訊息,應如何公開?何時公開?才符合資訊公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