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人員參加金管會認定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應取具訓練證明。取具之訓練證明分為下列三種: 初任訓練:初任及離職滿三年再任公開發行公司之內部稽核人員,應自擔任稽核工作之日起半年內,參加經金管會認定之專業
Read More金管會所認定之專業訓練機構為: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
Read More一、公司應設置內部稽核人員之職務代理人,其適任條件及進修時數等規定,應依據金管會103年10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391322號令辦理。 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範內部稽核人員為專任,惟其職務代理
Read More公司應依據本身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自行評估聘任足以達成內部稽核作業目的之內部稽核人數。
Read More一、按此情況常見於公司內部人員職務輪調或調整所衍生,是以,公司於輪調或調整稽核部門人員時,除考量稽核人員應符合資格條件外,亦應考量是否會發生稽核人員應迴避案件而致年度稽核計畫無法完成之情況預為因應。 二、另公開發行公司若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