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3條規定,所謂風險評估係指公司辨認其目標不能達成之內、外在因素,並評估其影響程度及可能性之過程。其評估結果,可協助公司及時設計、修正及執行必要之控制作業內容,可酌予參考下列項目:
Read More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7條規定之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列入年度稽核計畫,其他循環如生產循環、薪工循環、融資循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投資循環及研發循環等是否列入年度稽核計畫,由公司依風險評估結
Read More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3條規定擬定年度稽核計畫並確實執行,以驗證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及子公司管理)遵循情形,不宜在尚未執行任何稽核程序下,
Read More一、為落實所屬產業法令規章之遵循,內部稽核人員應考量相關營運循環之控制作業,就法令規章遵循情形進行稽核,其稽核之深度及廣度應依風險評估結果及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規定辦理。 二、公開發行公司應將法令規章遵循事項列為每年度稽
Read More公開發行公司除應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外,至少應將下列事項列為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 一、法令規章遵循事項。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管理及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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