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手股票背面之出(受)讓人欄並未蓋股東印鑑,故可免提示該股票蓋「印鑑變更」。
Read More股東若想將留存印鑑更換新印鑑或更換為簽名式,應洽發行公司股務單位填寫更換印鑑申請書,填明加蓋舊印鑑的股票號碼和股數,並留存新舊印鑑或簽名式,連同新的印鑑卡及股票,送交公司辦理登記,辦妥登記後次日生效。
Read More本國股東為未滿14 歲之未成年人且尚未申請國民身分證者,可以檢附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替代國民身分證,辦理股務相關事務。
Read More依戶籍法第57條規定,有戶籍國民年滿14歲者,應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申請發給。據此,本國自然人股東年滿14歲者應申領國民身分證,故於開戶時應依股務處理準則第19條第1項規定,繳送國民身分證影本予股務單位,
Read More一、股東因門牌整編欲變更留存於股務單位之戶籍所在地或通訊地址時,得僅以門牌整編證明文件,採臨櫃、郵寄、傳真或電話等方式洽股務單位提出申請。 二、股東辦理前項地址資料變更,未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得由股務單位至地址變更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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