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內部人係公司「員工持股信託專戶」之信託人,其所購股票雖以「員工持股信託專戶」之名義登記並由受託人保管,但內部人自「員工持股信託專戶」所受配之股票,仍應屬證券交易法第157條所訂「取得」範圍,有歸入權之適用。
Read More因受贈而取得之股票,屬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第1項所定「取得」範圍,有歸入權之適用。但若上市(櫃)公司內部人將其持有所屬公司股票贈與配偶,因贈與並非「賣出」,尚無歸入權之適用;至於內部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受內部人贈與所屬公
Read More不論以現股或融資融券方式買進或賣出之股票,均無礙歸入權規定之適用,應列入配對計算所得差價利益。
Read More1.公司內部人因公司盈餘轉增資 (含員工紅利) 、受讓公司之庫藏股或行使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取得公司股票,非屬證交法第157條所定「取得」之範圍,不列入歸入利益之計算。但若公司內部人另有買進與賣出 (或賣出與買進) 公司
Read More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內部人買賣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適用歸入權之規定。 但若公司內部人參與公開承銷認購可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可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之轉換權或認股權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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