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務作業上市公司股票,私人間之直接讓受,所定之前後兩次受讓行為相隔不少於3個月,要怎麼計算? 2020-03-112020-12-09 by 投行大叔私人間之直接出讓與受讓行為,應各算一次。讓受行為之起算,應以讓受行為之日為準,無法證明時,以受讓人向公司申請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為準;惟於同一日內出讓或受讓同一證券,其累計數量不超過一個成交單位者,得作一次計算。文章導覽上市股票辦理私人間買賣,可否超過1 個成交單位?上市公司股票,私人間之讓受,其每股成交價格如何認定?